各受邀报价单位:
我公司因环境监测项目的需要,采取询单价的方式进行下列(货物/服务/工程)的采购。请按以下要求于2019年12月23日(星期一)10:00前将报价文件装订后密封送至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2816号会议室(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8楼),逾期将不予接收,感谢您的参与和配合。
一、拟采购(货物/服务/工程)名称
tsp大气采样器、pm
10切割器、风向风速仪、噪声监测仪、噪声校准仪、振动仪。
二、(交货/服务/工程)时间、地点
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8楼。
三、报价人资格要求
(1)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工商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以及其他相关证件,所有证件须齐备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;
(2)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提供网页(“信用中国”网站)查询记录材料。
四、报价要求
(1)本次询价设定最高限价为 102000元(大写:壹拾万贰仟元整)其中tsp大气采样器不高于13500元/套、pm
10切割器不高于3000元/台、风向风速仪不高于2000元/台、噪声监测仪不高于11000元/台、噪声校准仪不高于2500元/台、振动仪不高于10000元/台;
(2)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(3)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,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,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,投标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,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。
五、交货周期
中标后按照采购人协商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完成(具体相关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)。
六、报价人必须提供的数据或资料,请按要求提交下述文件一份
(1)承诺书(见附件一);
(2)报价表(见附表一);
(3)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;
(4)产品合格性证明文件;
(5)产品售后承诺书。
七、评审、定标原则
报价文件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,报价最低者中标。
联系人: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魏燕
地址: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大厦28层
电话:13260600112
附表一
报价表
序号 |
固定资产 名称 |
规格型号 |
数量 |
单位 |
单价(元) |
总价(元) |
备注 |
1 |
tsp大气采样器 |
th-150f |
2 |
套 |
|
|
|
2 |
pm10切割器 |
pm2.5-10-tsp |
6 |
台 |
|
|
|
3 |
风向风速仪 |
dem6 |
3 |
台 |
|
|
|
4 |
噪声监测仪 |
awa6228 |
1 |
台 |
|
|
|
5 |
噪声校准仪 |
awa6021a |
4 |
台 |
|
|
|
6 |
振动仪 |
awa6256b |
3 |
台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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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/ |
/ |
19 |
/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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